常熟人才乐居补贴申请条件

举报 2024-01-03 12:10 编号:136780

导语 常熟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五类人才,同时还需要满足全职在常熟工作,且目前在常熟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。

申请入口:点击进入

申请时间:2022年9月8日至10月14日

申请对象

常熟市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五类对象,具体是:

1.顶尖型人才(A类)

落户我市的诺贝尔奖获得者,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,中国科学院院士,中国工程院院士,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(或称“院士”);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2.领军型人才(B类)

(1)落户我市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(青年项目除外)、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(青年拔尖除外);

(2)落户我市的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,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中科院“百人计划”入选者;

(3)我市自主培育入选的江苏省“双创团队”领军人才、江苏省“双创人才”和江苏省“333工程”第一、第二层次培养对象;

(4)我市自主培育入选的姑苏人才计划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。

(5)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3.拔尖型人才(C类)

(1)落户我市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(青年项目)、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(青年拔尖人才)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(青年学者项目)、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

(2)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;

(3)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4.骨干型人才(D类)

(1)入选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;

(2)入选市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计划的文化名家、文化领军人才,市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的教育名家、教育领军人才,市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,市高层次农业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,市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计划的重点人才;

(3)我市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(副研究员)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;

(4)我市自主培育入选的江苏省“333工程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;

(5)从博士后工作站出站,留常创新创业的博士后;

(6)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~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;

(7)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5.储备型人才(E类)

(1)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;

(2)符合我市当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;

(3)符合我市当年度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,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;

(4)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技人才;

(5)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。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常熟就业创业的,视同为引进。

上述五类适用对象中不包括公务员、参公事业在编人员。

申请条件

1.目前在常熟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。

2.自2018年6月1日起,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。即上一工作地、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、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。符合条件的人才,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。

3.全职在常工作,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,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。如系就业的,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。柔性引进人员、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常熟任职等类似情形的,均不享受政策。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。

4.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。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,无自有商品住房,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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